(济南市)2020年度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
2020年度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我市油烟污染问题,根据《落实〈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强化措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济城管发〔2019〕22 号)和《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济城管发〔2020〕1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聚焦全市“1+495”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主动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对部门移交的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按照全市全域无露天烧烤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力争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投诉案件下降,群众满意率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治理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露天烧烤摊点等。
三、主要任务
(一)牵头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主动做好牵头工作,按照《落实〈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强化措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每月调度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导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工作推进进行联席会商,对日常监管、台账建设、油烟在线监控试点、案件移交、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整治餐饮门店油烟污染。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实施处罚;对涉嫌油烟排放不达标的,及时函告同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检测认定,依据检测认定结果严格实施处罚。
(三)整治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全面取缔全市全域露天烧烤,对餐饮业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行为,参照《2020年度占道经营治理方案》有关要求执行,落实市民投诉、市第三方考评机构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1月20日- 2020年3月31日)。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牵头(配合)工作,对烧烤业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边排查边整改,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同时,在3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禁烧区”划定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一是取缔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加强对规范入室的烧烤进行监管。二是对油烟排放不达标以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和措施等,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进行停业整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0月1日- 2020年11月30 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集中整治期结束后仍在店外违法经营、露天烧烤、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油烟超标排放的要从重处罚,认真分析研究集中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避免出现反弹,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 2020年12月31 日)。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考核标准,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单位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1+495”工作体系,勠力同心,真抓实干,迅速行动,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好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推进、协调等工作,夯实整治责任,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扎扎实实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完善联动机制,既要各司其责、强化工作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检查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格查处。
(四)注重宣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印发